第四期   2009年 8月出刊   
 
 
 

▲科大衛教授(左)與甘懷真主任。(攝於臺大文學院會議室)

編按:

 本系1964年大學部畢業之系友簡靜惠女士,現任洪建全教育文化基金會董事長,2007年於臺大文學院捐資設置「簡靜惠人文講座」,邀約國際著名學者蒞校講演,或從事其他學術教學活動。2009年,本系推薦香港中文大學歷史系講座教授科大衛先生(David W. Faure)擔任該講座,發表三場演講,茲將演講摘要整理如後。

 科大衛教授,1947年生,1969年畢業於香港大學歷史系。1976年取得美國普林斯頓大學社會學博士,隨即任教於香港中文大學歷史系。近著有Emperor and Ancestor: State and Lineage in South China (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7)

 

2009年「簡靜惠人文講座」──科大衛教授演講摘要
胡馨怡(臺大歷史學研究所碩士生)
陳志豪(臺大歷史學研究所博士生)

項次香港新界鄉村聯盟與中國社會的架構

第一場演講介紹香港新界地區的鄉村社會及宗族概況,並對中國宗族及地方社會的研究,提出理論及概念上的檢討。

首先,我並不贊成「華南學派」這個說法,只是因為歷史的偶然,我們一群人的工作剛好在華南地區進行。再者,學術研究的目的是多找機會和不同的人對話,不是形成一個小圈子。研究地方歷史,不能只停留在地方的階段,讓別人覺得這是你自家的事,應該要把自己的研究提出來,即使不是出自這個地方的人也會感到興趣,進而刺激別人做其他地點的研究。如此一來,我們才能比較不同地方的經驗,進而描繪一個大歷史的圖像,這是我提倡做地方歷史研究的目的。

接下來,我以進行田野調查時所拍攝的照片,來介紹新界地區鄉村人們生活的情形。這些照片的內容多樣,包括出生、結婚、死亡出殯、抬棺下葬等生命儀式,以及祭祖、祭神、做社、打醮等宗教活動。這些照片背後都有其故事與涵義,禮儀活動也可以反映當地地方社會的架構。透過這些照片所呈現的鄉民生活面貌,我們可以討論:鄉村是不是等同於宗族?鄉村內的活動是不是都以宗族為主?且會發現很多儀式活動不只是一家人、一個宗族的事情,而是牽涉到很多人,即一個鄉村地域團體的共同參與


▲上圖:新界的宗教活動──打醮
 下圖:新界農村於正月十五、十六日舉行
  宗族性祭祀活動──「太平洪朝」。
 (科大衛教授提供)

費里德曼(Maurice Freedman, 1904- 1985)認為華南有很多單姓村,一個村裡的居民都是同姓。我認為這種觀察有待商榷,原因在於村民擁有「入住權」與否。一些他姓的村民被認為沒有入住權,所以不列入計算而被忽略,因此形成名義上是單姓村,但實際上有多姓的情況。

此外,費里德曼對宗族研究最重要的理論貢獻有三:(1)宗族並非由家庭擴張而來的;(2)宗族是地域團體;(3)宗族是控產團體。我認同宗族的形成並非由於家族自然繁衍,因為按照中國的傳統規矩,超過五代以上便除服,所以家族自然地擴張並不會形成宗族。而且,宗族的出現與地緣團體有關,有一批人為了維繫地域上的關係而建構之,所用的方法是宣稱有一共同的祖先,實際上卻不一定是血緣的結合。最後,宗族是具有功能性的控產團體,費里德曼原文使用 “corporation” 一字,可譯為「法人」,不過,在中國這個組織還沒有演變成一個法定團體,他們是透過共同的祖先,形成一個控產的機構,用來集資和控制祖產,所以宗族有宗祠、田產,還有錢可以救濟族中孤兒寡婦、獎勵子弟讀書求學 。


▲新界粉嶺彭氏宗祠。彭氏為新界五大家族之一,該祠堂部分空間曾作為粉嶺幼稚園。(科大衛教授提供)

費里德曼宗族理論中,有一些可以繼續討論之處。第一個問題是:宗族既是一個地域團體,什麼是地域單位?這牽涉到人和土地的關係。現在住這裡的人,之所以有「入住權」,是因為他的祖先住在這裡,而他和這塊土地的關聯,也因祖先而來。村民是在鄉村有入住權的人,鄉村就是有入住權的人的群體,而祖先是證明我可以住在這一塊土地上的證據。

第二個問題:宗族是重疊的地域團體,還是雙軌?讀了費里德曼的理論,會以為鄉村就是宗族,但實際上並不是如此。就算是一個姓一個村,也不等於所有的活動儀式都是圍繞著宗族祖先進行,祭拜神祇也是鄉村社會重要的體系,所以透過祖先是一條線,透過土地神也是一條線。其實何只是神和祖先的雙軌,一個社會的架構是多條線的,宗族只是其中的一種,鄉村社會的地緣關係建構於拜祭的物件,神和祖先都是維繫地緣認同的工具,只要能辨認出建構的工具,我們就可以重新考慮新界歷史的演變。

費里德曼的第二本書Chinese Lineage and Society: Fukien and Kwangtung (London, Athlone Press; New York, Humanities Press, 1966),主要在講新界的鄉村聯盟。新界地區的鄉村聯盟稱為「約」,不是以宗族祠堂為核心。因為大的鄉村聯盟形成時,區域內有許多個姓,通常會選擇建立一個共同的廟以為核心,而不在各自的祠堂。不同姓的聯盟多建立在神祇拜祭上,這也可以顯現新界的地域社會不是只有宗族一種架構。


對於中國地方社會的理解,從傳統的《皇朝經世文編》到1950年代的學者,都是以「控制論」來解釋中國地方社會。控制論著重於皇權對社會進行控制,而士紳階層是皇權的執行者,被統治者往往是被動的。控制論把動亂解釋成國家對社會控制不足的結果,而忽略了地方社會的能動性與自主運作的邏輯秩序。1960年代後期,一些年輕學者開始應用費里德曼的宗族理論和施堅雅(G. William Skinner, 1923- 2008)的市場論,探討縣政府以外的農村世界,社會控制理論在1970年代以後被推翻。這段研究史的轉變過程,對中國地方社會史研究的進程非常重要,因為這標誌著從一個思想架構轉移到另一個思想架構。

(演講時間:2009年5月12日,臺大歷史所碩士生胡馨怡整理)


▲新界粉嶺圍圍門。(科大衛教授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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