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第四屆臺大歷史金品獎徵文比賽
公告日期:2009-11-17

一、目的:為鼓勵本校同學從事歷史論文的寫作、歷史事件或人物的記述,以及從歷史出發的創意呈現。希望透過豐富     的表現方式及學生直接的參與,增加本校學生的歷史知識及研究的興趣。
二、主辦單位:國立臺灣大學歷史學系
三、協辦單位:國立臺灣大學文學院
四、參加對象:本校全體在學學生(學士班、進修學士班及研究所皆可,在學資格以收件截止日期時點身份認定)
五、參加作品:
 (一) 類別:
  1. 論 文 類:
    (1)使用《臺大歷史學報》撰稿格式(本系出版刊物網頁可下載撰稿格式與Word範本檔)
    (2)以中文撰寫,並附中文摘要
    (3)五千至二萬字為限
  2. 記敘及創意呈現類:其中所敘均須有史實與考據基礎。
    甲、歷史小說
    乙、報導文學
    丙、紀錄片
 (二) 組別:論文類分為研究所、大學部二組;記敘及創意呈現類則不分組別。
 (三) 件數:論文類限以個人名義參加;記敘及創意呈現類則不拘個人或團體。每人(每組)每類限參加一件。
六、收件方式:
 (一)日期:即日起開始收件至99年2 月26 日截止(郵寄以郵戳為憑)。
 (二)請將報名表、參賽作品之紙本稿、電子檔或成品等親自送或郵寄至臺灣大學歷史學系辦公室。報名表可至臺灣    大學歷史學系網站:homepage.ntu.edu.tw/~history下載或影印使用,或至臺灣大學歷史學系辦公室索取。
七、評選方式:
  由本系學生事務委員會進行初審,並依參賽作品類別推選相關領域教師及專業人士組成評審委員會評定獎次,其評審標準由該評審委員會訂定。
  論文類分研究所、大學部二組予以評審;記敘及創意呈現類就所有作品統一評審。
八、獎勵:
   參閱活動辦法
九、頒獎:
  得獎名單將於99年5 月公佈於臺灣大學歷史學系網站,並個別通知得獎者。得獎作品將擇期頒獎。
十、注意事項:
 (一) 所有參賽作品一律不退回,參賽者請自留底稿。得獎者由主辦單位個別通知,未入選作品恕不另行通知。
 (二) 參選作品必須未在校內外、平面媒體及網路發表或出版,且不可一稿兩投。
 (三) 如有抄襲或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專利權之情事時,除需自負法律責任外,即取消獲獎資格,且追回獎狀及    獎金,並公佈之。
 (四) 主辦單位對作者資料及參賽作品有研究、攝影、出版、宣傳及登載網頁等權利,作者不得異議。參賽作品不    足或遴選結果未盡預期,獎項得以從缺。
 (五) 凡報名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項比賽內容及規定,若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隨時公佈之。
 (六) 得獎作品日後投稿其他單位,需特別註明「本作品曾獲臺大歷史金品獎 (獎別)」。
十、聯絡人:臺灣大學歷史系魏妘芸小姐
  Tel:02-33663366轉51075
  Email: yunyunwei@ntu.edu.tw

相關文件下載: 活動辦法  報名表
相關網址: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