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商標主要提供與本校有從屬(本校教職員工生)或契約(授權)關係者使用,應用需能表彰本校之服務及形象,有關商標註冊之申請、維護、授權、收益及相關事項,由總務處統籌辦理,若有任何疑問,請洽經營管理組:33662199。 商標簡介: 所謂商標是指用以區別自己與他人商品或服務的標誌,其型態可能為包裝設計、立體實物、聲音,甚至為氣味等。按我國商標法規定,商標可以由文字、圖形、記號、顏色、聲音、立體形狀或其聯合式所組成的任何標識: 1.立體商標:指凡以三度空間所形成的立體形狀,能使購買者藉以區別不同商品或服務來源的標識;例如商品形狀或其包裝、容器形狀已達可區辨商品來源的識別功能者,即可註冊為立體商標。 2.顏色商標:指單純以顏色作為商標申請註冊,而將顏色施於整個/部分商品、容器上或所提供服務的營業處所等,且該顏色本身已足資表彰商品或服務來源者而言,不包括以文字、圖形或記號與顏色的聯合式商標,即可註冊為顏色商標。 3.聲音商標:係指足以使相關消費者區別商品或服務來源的聲音;例如具識別性之簡短的廣告歌曲、旋律、人說話的聲音、鐘聲、鈴聲或動物的叫聲等,即可註冊為聲音商標。 無論如何,它須具有能讓消費者認識、辨別不同商品來源的特性,商品的普通名稱或直接明顯的說明,多不具有商標的特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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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內使用申請(本校教職員工生):申請表下載 ■非商業使用: 1.本校教職員工生之名片、文書應用。(除本項無須報備外,餘2項皆需向總務處報備) 2.與教學研究、推廣教育、學校活動、校際校內聯誼、社會公益服務及其他與本校任務相符之非商業活動。 3.本校各單位非販售之事務用品應用,如文具、卷宗夾及紀念品。 ■商業使用:請填具申請表向總務處申請,俟核定後始得使用。 校外人士使用申請 ■非商業使用:請填具申請表向總務處申請。申請表下載 ■商業使用:請提具服務計畫書及申請表向總務處申請。申請表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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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商標的定義? Q2:如何保護商標權? Q3:商標使用之基本原則? Q4:本校校級商標有哪些? Q5:本校院系級商標有哪些? Q7:何謂非商業使用? Q8:如本校中文系同學欲非商業使用校級、本系、他院/系級商標,需向何單位申請? Q10:本校學生社團或系學會等為籌募基金一次性商業使用之申請程序? …本校商標陸續申請增加,如有其他問題不在上列中,請洽總務處經營管理組:(02)3366-21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