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八學年度第一學期選課注意事項

 

以下是98學年第一學期選課須知,請各位注意:

  1.  開學時間: 914
  2. 專班暑期課程於7 18日(星期六)開始上課 ,由於學校選課系統尚未開始,但請您務必準時前來上課!
  3.   課程加退選:

a.       本校課程將於7/24上網公告,請同學至 https://nol.ntu.edu.tw/nol/guest/index.php 查詢課程。 
(進入網頁後,點選左側 「課程查詢系統」
à 「系所課程」à 「開課學院:社會科學院」à 「開課系所:經濟學研究所」à 「年級分類:碩士在職專班」à 「查詢」,並確認為預設的96-1課程)

b.      請於8 24日至 828 日至http://info.ntu.edu.tw/index.asp?sel=students進行第一階段電腦選課。若第一階段未完成選課者,可於 92 日至 9 4 日進行第二階段電腦選課。

c.       網路選課結束後,仍未完成網路加退選課程的同學,請於914日之後的加退選時段至http://info.ntu.edu.tw/index.asp?sel=students進行線上加退選。 

  1. 選課結果查詢:

請同學104日起至https://web2.cc.ntu.edu.tw/p/s/login2/p1.php查看選課結果,以確定選課結果是否正確。若選課結果有誤,請於一週內的上班時間洽教務分處第二股陳淑美小姐辦理更正,電話 (02) 2351-9641 211

  1. 選課注意事項:

a.       建議一年級同學選修「價格分析一」、「所得與就業理論一」、「經濟實證與預測一」及「專題討論」等共四門必修課。

b.       二年級同學請記得選修「專題討論」,並建議每學期選修二至三門選修課。

c.        三年級若預計在某學期畢業者,該學期務必選修「碩士論文」課程,若該學期無法完成碩士論文,成績單上會註記「撰寫論文」。

d.       依據本系「國立臺灣大學經濟學系碩士在職專班研究生修課準則」規定,碩士專班研究生選修本系碩博士「一般生」選修課程,可充抵碩士在職專班選修課學分,但每門課至多以充抵兩學分為限。

 


 

 

國立臺灣大學經濟學系

碩士在職專班研究生修課準則

 

 

本準則依據「台大學則」、「研究所碩士暨博士學位考試規則」(後兩者為 83 學年度第二次教務會議通過),以及本系通過辦法訂定。

 

一、本所碩士在職專班研究生不適用本所一般生適用之「研究生修課準則」。

 

二、修業年限:本系碩士在職專班研究生修業年限為一至四年。

 

三、畢業學分:碩士在職專班研究生至少須修滿三十八學分(含畢業論文六學分)

 

四、抵免學分:碩士班學生,在他校研究所曾修習之課程,依「國立臺灣大學教務章則選輯」之規定,可申請抵免必修及選修學分,最高可至應修畢業學分數二分之一。但本系碩士在職專班以不准抵免為原則。

 

五、及格標準:研究生每一科目成績以一百分為滿分;未達七十分者為不及格,

不給學分。研究生學期成績不及格之科目,不得補考。

 

六、休學:在職專班研究生得申請休學一學期或一學年,合計不超過兩學年。休學期滿未辦理復學或未申請繼續休學者,以自動退學論。

 

七、課程:

1.      98學年度以後入學者,碩士在職專班研究生必修科目為:價格分析(一二三)、所得與就業理論(一二三)、經濟實證與預測(一二三,以上三門課各三學期,每學期各2學分外加實習1小時)、專題討論(一或二,四學期各1學分),合計22學分。此外,必須至少選修碩士在職專班所開設之選修課十學分。

2.      凡課程有序號者 (如一二三),必須在授課老師同意下,才可不分序號先後修課。但「專題討論」不在此限。

3.      「專題討論」為碩士在職專班研究生必修課程,研究生必修四學期(9697學年度入學者為兩學期)。

4.      碩士專班研究生得選修本系碩博士一般生選修課程,以充抵碩士在職專班選修學分,但每門課至多充抵兩學分。

5.      本系碩士在職專班學生在修課四學期內畢業者,必須在舉辦公開之論文報告後,經專班事務委員會同意。

6.      97學年度以前入學的學生,若因必修課程改制(由原本3學分改為2學分)以致必修學分數不足者,經專班事務委員會開會討論,以個案方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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