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八學年度第一學期選課注意事項
以下是98學年第一學期選課須知,請各位注意:
- 開學時間: 9月14日
- 專班暑期課程於7 月 18日(星期六)開始上課 ,由於學校選課系統尚未開始,但請您務必準時前來上課!
- 課程加退選:
a. 本校課程將於7/24上網公告,請同學至 https://nol.ntu.edu.tw/nol/guest/index.php 查詢課程。
(進入網頁後,點選左側 「課程查詢系統」à 「系所課程」à 「開課學院:社會科學院」à 「開課系所:經濟學研究所」à 「年級分類:碩士在職專班」à 「查詢」,並確認為預設的96-1課程)b. 請於8 月 24日至 8月 28 日至http://info.ntu.edu.tw/index.asp?sel=students進行第一階段電腦選課。若第一階段未完成選課者,可於 9月 2 日至 9 月 4 日進行第二階段電腦選課。
c. 網路選課結束後,仍未完成網路加退選課程的同學,請於9月14日之後的加退選時段至http://info.ntu.edu.tw/index.asp?sel=students進行線上加退選。
- 選課結果查詢:
請同學10月4日起至https://web2.cc.ntu.edu.tw/p/s/login2/p1.php查看選課結果,以確定選課結果是否正確。若選課結果有誤,請於一週內的上班時間洽教務分處第二股陳淑美小姐辦理更正,電話 (02) 2351-9641 轉 211。
- 選課注意事項:
a. 建議一年級同學選修「價格分析一」、「所得與就業理論一」、「經濟實證與預測一」及「專題討論」等共四門必修課。
b. 二年級同學請記得選修「專題討論」,並建議每學期選修二至三門選修課。
c. 三年級若預計在某學期畢業者,該學期務必選修「碩士論文」課程,若該學期無法完成碩士論文,成績單上會註記「撰寫論文」。
d. 依據本系「國立臺灣大學經濟學系碩士在職專班研究生修課準則」規定,碩士專班研究生選修本系碩博士「一般生」選修課程,可充抵碩士在職專班選修課學分,但每門課至多以充抵兩學分為限。
國立臺灣大學經濟學系
碩士在職專班研究生修課準則
本準則依據「台大學則」、「研究所碩士暨博士學位考試規則」(後兩者為 83 學年度第二次教務會議通過),以及本系通過辦法訂定。
一、本所碩士在職專班研究生不適用本所一般生適用之「研究生修課準則」。
二、修業年限:本系碩士在職專班研究生修業年限為一至四年。
三、畢業學分:碩士在職專班研究生至少須修滿三十八學分(含畢業論文六學分)。
四、抵免學分:碩士班學生,在他校研究所曾修習之課程,依「國立臺灣大學教務章則選輯」之規定,可申請抵免必修及選修學分,最高可至應修畢業學分數二分之一。但本系碩士在職專班以不准抵免為原則。
五、及格標準:研究生每一科目成績以一百分為滿分;未達七十分者為不及格,
不給學分。研究生學期成績不及格之科目,不得補考。
六、休學:在職專班研究生得申請休學一學期或一學年,合計不超過兩學年。休學期滿未辦理復學或未申請繼續休學者,以自動退學論。
七、課程:
1. 98學年度以後入學者,碩士在職專班研究生必修科目為:價格分析(一二三)、所得與就業理論(一二三)、經濟實證與預測(一二三,以上三門課各三學期,每學期各2學分外加實習1小時)、專題討論(一或二,四學期各1學分),合計22學分。此外,必須至少選修碩士在職專班所開設之選修課十學分。
2. 凡課程有序號者 (如一二三),必須在授課老師同意下,才可不分序號先後修課。但「專題討論」不在此限。
3. 「專題討論」為碩士在職專班研究生必修課程,研究生必修四學期(96及97學年度入學者為兩學期)。
4. 碩士專班研究生得選修本系碩博士一般生選修課程,以充抵碩士在職專班選修學分,但每門課至多充抵兩學分。
5. 本系碩士在職專班學生在修課四學期內畢業者,必須在舉辦公開之論文報告後,經專班事務委員會同意。
6. 97學年度以前入學的學生,若因必修課程改制(由原本3學分改為2學分)以致必修學分數不足者,經專班事務委員會開會討論,以個案方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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