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規劃小組
88學年度第八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五月十七日(星期三)中午十二時二十分
 
 
 
地  點

第二行政大樓(農化新館)五樓第四會議室
 

 
 
主  席
蔡厚男
 
 
 
出  席
趙總務長 永茂、陳教授 益明、許教授 添本(缺席)、林教授 峰田、陳教授 亮全(請假)、黃教授 世孟、郭教授 斯傑、許教授 榮輝、沈教授 冬(缺席)、劉教授 志文、馬教授 鴻文、董技正 祐祥
 
 
 
列  席
電機學院: 許院長 博文、環保中心: 吳教授先琪 、保管組: 徐炳義 呂芳留、營繕組: 陳德誠、 學生會: 陳昱成
 
 
 
助  理
蔡淑婷
 
 
 
記  錄
劉雅琪
 
 
 
 
一、電機資訊學院二期新建計劃工程構想書

黃教授世孟

1.營建構想書必須經由教育部審查,故內容必須更符合教育部的審查需求。建議將其他學校電機系的空間與本校電機系做比較,以方便審查者評估判斷本校需求之迫切性。

2.構想書中第14頁的建築設計條件不要限制,給建築師一個設計的機會,也可以適度的考量地下室整合的可能性。

3.請將營建構想書先送教育部審核,審核通過後,再作內部討論,包括目前經費無上限的狀況都是學校的新模式,希望不要因為經費太多而讓空間設備超出目前學校其他單位的空間品質,學校方面的立場在空間品質好壞的差距要有一定的控管,以免造成資源分配不均的爭議。

4.興建電機新館後,建議將舊電機館空間釋出。

趙總務長

1.學校總體一定要有規劃,結合現有空間,訂立整體的綠化目標。

2.請電機系一併改善電機一館跟二館目前使用空間問題。

3.無條件捐款請捐館者與學校訂約。

吳教授 先琪

1.將來學校新建築提案必須要附加環境影響評估書以及替代方案,如交通、噪音、排水等。

2.污染防治及安全防護最好加入其中,如一般垃圾及資源垃圾的分派、廢液儲存及清運動線。

3.法規規定建築物需有獨立的污水處理設施及放流口。

陳教授 益明

1.對未來必須要有前瞻性說明,並配合污水處理設施。

許教授 榮輝

1.構想書中第14頁,建物中的七米通道可以再議,總體發展方面雖然有捐館者,但是缺乏明確的條文規定。

陳股長 德誠

1.雖然為全額捐館,但是仍需報備並列校產管理。

2.機械工廠為學校內部協調問題,既然協調沒有問題,就沒有必要在構想書中提出。

許院長博文

1.舊電機館為前電機系所長許照教授全額募款,並捐出自己的研究經費所興建。

2.電機一館目前作為實驗大樓使用,供電機資訊、工、理、農、醫五學院使用,其他有機材料顯像等設備也開放供學校各單位使用,在本質上已經是全校性使用的空間,館內均為重型機械,並於日前更新,所費不貲,移動或是拆除的經費過於龐大。

蔡教授 厚男

1.在建築基地方面,以總樓地板面積維持不變為原則,保留彈性,以利將來後續的設計規劃;建築空間需求方面有關公共設施、設備等以總樓地板乘以35%為原則處理,至於新式的設施、設備項目則先以備註欄內列舉方式說明即可。

2.經費來源、土地取得等教育部審查之重點項目建議用黑體字表示,方便與其他國立院校比較。

3.土地涉及與機械工廠用地協調事宜,純屬校內單位間協商交換事項,不宜列入文字構想書中,以免徒生不必要的聯想。

 

 
 
 
散  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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