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象:國立臺灣大學大學部二年級以上(含研究生)之本籍生。
二、名額:大學生: 8名;研究生: 4名。
三、金額:大學生: 每名新臺幣貳萬元;研究生:每名新臺幣叁萬元。
四、申請資格:
凡持本校前一學年學業等第積分 GPA3.38 以上,無一科不及格,且無不良記錄者;如於本校就學期間曾獲獎者不得再申請。
五、繳交證件:
1. 該會專用申請書。
2. 學生證正面影本加蓋112-1註冊圓章或註冊組/研教組機器購買之在學證明正本。
3. 前一學年本校成績單正本;學年度成績在八十分以上者(研究生如有修習中山學術之相關課程,請於成績單上標註)、操行證明書。
4. 家境說明(可直接寫於申請書上或另以A4紙騰打1張)
5. 家境清寒相關證明(如政府低收、中低收或111年度全家人國稅局所得資料清單正本)
六、本獎學金申請時間及地點:
欲申請同學請先備妥所需文件及申請表向系所提出申請;需注意系所收件截止時間。由系所彙整後繳交至社科院大樓院辦公室413,耿敬時先生 (院收件截止時間:112年9月20日(三)下午4點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