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台灣大學文學院語文中心
華語文師資研習班第21~23期招生簡章
主辦單位:中國語文組/國際華語研習所 合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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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
以本校既有之教學與設備,培訓有意在海內外從事華語文教學之專業教師。
課程內容
中國語文概說/華語語音與正音/拼音符號/華語語法教學/社會語言學/文字學基本知識
字源分析/字形教學/華語詞彙與文化對應/第二外國語言習得/華語文教材教法
課堂活動設計/多媒體與華語文教學/新聞報章教學/文言文教學
初、中、高級教材介紹與課程設計/實習與試教/結業考試(口試/筆試)
本班特色
華語文教學之學理與實務課程兼備,師資陣容堅強。
修業期滿,由本校發給中英文結業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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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別 |
上課日期 |
報名日期 |
| 第21期 |
2006年3月11日~5月6日 |
2月6日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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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2期 |
2006年5月13日~7月8日 |
4月10日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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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3期 |
2006年10月14日~12月9日 |
9月11日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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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報名時間:上午8:30起,額滿為止。(中午1:00~2:00 休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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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對象
有意從事華語文教學,並具以下任一資格者:
一、國內大學畢業(含應屆畢業)之本地公民。
二、具國外大學以上學歷,然其高中以下學歷皆在國內取得者。
招生人數
30人開班,最多35人。
上課時數
週六及週日上課,每週12小時,合計上課102小時。
週六:9:00-12:00;14:00-17:00。
週日:9:00-12:00;14:00-17:00
上課地點
台大語文大樓二樓249或四樓444教室(近辛亥路與復興南路後門,辛亥路二段170號)。
報名方式
僅接受現場報名,請備妥報名表、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學歷證明影本及照片三張,至
台北市辛亥路二段170號 台大語文大樓二樓Room222,中國語文組辦公室報名。
*提前報名恕不受理*
*持國外學歷者請另附上國內最高學歷證明影本*
收費標準
學費:NT$20,500(不含參考書籍費)
本校教職員工學費九折優待。(請出示服務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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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書名 |
定價 |
學員優惠價 |
| 實用現代漢語語法 |
600 |
4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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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漢字教學的理論與實踐 |
350 |
2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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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華語文教學規範與理論基礎 |
250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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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課程原則上採講義方式,講義將於開課當天發給學員,參考書目亦為開課後全班統一訂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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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費方式
審核通過後
即可現場繳費(只收現金,請自備零錢),若當天未繳費者,需於開課前二週至222辦公室繳費完畢,否則視同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聯絡方式
電話:(02)2362-8180轉222、225或(02)3366-3417
傳真:(02)8369-5042
本班網址:http://ccms.ntu.edu.tw/~cld222/
E-mail:cld222@ntu.edu.tw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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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學資格主要審核學歷,具學士學位即可,不限
科系。應屆畢業生需檢附蓋有註冊章之學生證影本或成績單,無其他入學測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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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則上每期一班,名額最多三十五名。如資格符合,依報名先後次序錄取,額滿為止。若因人數不足無法開班,已繳費用可無息退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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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課超過12小時者,以自動退學論,不授予結業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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