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最重禮。他的思想主要是環繞禮的問題來論述的。同時他也相當重視法。不過荀子所謂的禮並不全同於在他之前的儒者,所謂法也有異乎法家之法。本文的目的是探究荀子禮法觀念的意義,並嘗試從自然法的觀點討論禮法問的關係。全文略分為五節:
  (一)荀子禮法思想的淵源:荀子雖然也承襲許多孔子論禮的意見,卻偏重於禮在政治社會方面的功能,從一些相關的例證來看,他這種思想很可能來自《左傳》的影響。
  (二)荀子禮法思想的理論根據:荀子突破了儒道兩家淵源深遠的天人合一的思想模式,主張「明於天人之分」,將天視為無關乎人世治亂的客體,天生而人自成之。在這種二元性的思考下,人也被分為能治的「心」,與被治的「性」(情),心能知道,也能自主而行道。性則是自然的本能,順之而無節就會發生悖亂,故謂之惡。禮法因而成為必須,而禮法的制作則出於聖人清明無蔽之心。   
(三)荀子的禮法類刑諸觀念:分析荀子這些觀念的涵義和特色。   
(四)荀子禮法思想的意義及問題:近人多已指出禮與自然法之間的類似性。荀子的禮尤其具有溝通道德與法律之間的作用,頗近於自然法的功能。
  (五)結論。

 

   荀子的禮法思想試論             
          臺大中文學報第2期69-102面 民77.11
 張亨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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