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究竟有無襯字,向來聚訟紛紜。歸納而言,共有三說:(一)無襯字。(二)有襯字。(三)初創時有襯﹐沿用既久,已成定格,則不容再襯。其中以第一說最為普遍。故一般皆以襯字之有無作為詞、曲之重要區別。   其實詞之有襯,乃是不爭之事實。蓋詞之本質既為音樂文學,配樂而歌,倚聲而作,抗墜圓美,必有賴聲情之合一,故舉凡字聲平仄、韻腳句讀等,均須以協律為依歸。然而樂音有嚴謹處,亦有寬鬆處,樂音吃緊時,固需判析微芒,絲毫不苟;可寬假處,卻亦不妨從容其間。故按譜填詞,於節拍疏罅之處,自可稍加襯字,以完足文義。若拘泥譜律,斤斤字數,不許有一字之出入,則是僅視詞為案頭文學,而忘其大本矣。   本文除就理論上剖析詞之有襯乃其本質所必然外,並舉實例以證明之:一、由敦煌曲中一調有二闋以上者,比對其字數、句式、協韻、平仄等情形,發現敦煌曲中加襯字者俯拾皆是。二、由兩宋作家注明宮調之詞作中,選取同宮調同詞牌之作品,逐一比勘,發現其用襯之情形亦所在多有。因而得出結論詞之有襯乃是確然有據。且非唯早期之敦煌曲有襯,柳永、周邦彥以迄南宋之吳文英,皆是如此。可證詞中用襯,乃是配樂之自然現象,詞樂末亡之前,莫不其然也。

論詞之襯字,鄭因百先生八十壽慶論文集(下),917-944面,民74.6
林玫儀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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