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莽倣《尚書》〈大誥〉作誥一一四六字,載《漢書》〈翟方進傳〉。余以史誥為主,援經誥以證,作〈莽誥、大誥比辭證義〉既成,復因證比所見,覈〈莽誥〉價值,題「〈莽誥〉商價」,獻以求正於方家。
  〈莽誥〉據今文《尚書》擬撰,故多用今文說。如伏勝《尚書大傳》引〈大誥〉「民儀有十夫」,〈莽誥〉作「民獻儀九萬夫」。又如今本《尚書》〈大誥〉「若兄考」,〈莽誥〉讀「兄」為「皇」,同漢石經《尚書》殘字,正是今文本。
  〈莽誥〉字字句句模擬〈大誥〉,今視為古本,可資校讎《尚書》經文。以〈莽誥〉勘今本〈大誥〉,見今本經文頗有誤字、脫文、衍文。雖然,通觀〈莽誥〉擬經,及其大蔽亦有二:曰誤讀失擬,如〈大誥〉「爾時罔敢易法」,莽擬作「爾不得易定」,誤讀古字「法」為「定」;曰矯飾經義,以文奸言,如〈大誥〉「予惟小子」,周成王自稱也,「惟」乃句中語氣詞,莽擬為「我念孺子」,以「念」詁「惟」,則莽自陳「念在孺子劉嬰」以欺天下 。

   〈莽誥商價〉    書目季刊17卷3期34-41面 民72.12
 程元敏先生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