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探討歐陽修「簡而有法」的確實意涵,兼亦探討其與歐陽古文觀念、古文創作之間的關係,最後探討其在中國文學批評史及散文史上的地位。
  全文共計七節:一、前言;二、從〈尹師魯墓誌銘并序〉探討「簡而有法」的意涵;三、從歐陽其他作品探討「簡而有法」的意涵--兼探「簡而有法」與歐陽創作的關係;四、「簡而有法」與歐陽古文觀念的關係;五、「簡而有法」觀念產生的緣由;六、「簡而有法」在批評史與散文史上的地位;七、結論。
  扼要言之,「簡而有法」含攝內容與形式兩方面的要求。在原則上,它要有簡要的敘述,平和的修辭、流暢的氣韻、可信的內容,以及深遠的寄託;在方法上,它大體是:描寫相稱得體、敘事止記大節、注意虛字運用、互見以免重複、直書以寄深意;並且力求構思奇突與佈置謹嚴。「簡而有法」統攝了歐陽的古文觀念也是歐陽創作所追求的高標準。這個觀念受尹洙與《史記》影響而來,與《春秋》有密切關係,故歐陽實以史筆作文;它又是後世「繁簡論」與「義法說」興起的關鍵,故在批評史與散文史上都有重要意義 。

 

   論歐陽修的「簡而有法」                          幼獅學誌19卷3期147-180面 民76.5
 何寄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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