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自民國五十七年從先師屈翼鵬先生治《易》,六十七年起,復講《易》放士庠,教學相長,每有所得,輒錄之書簿;前已取有關校勘及訓詁者七則,撰為〈《易》學卮言〉一文,今續將其中八則,略加董理,草成本文,以就教於方家前輩。   1.用九、用六。   2.履六三:「武人為于大君。」   3.否初六:「拔茅茹以其彙。」(泰九五同)   4.復初九:「不遠復,旡祗悔。」   5.大畜   6.睽上九:「先張之弧,後說之弧。」   7.渙九二:「渙奔其机。」   8.說卦傳:「坎……為月。」

讀《易》札記 孔孟月刊26卷3期23-25面 民76.11

黃沛榮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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