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就有關《周易》卦序之問題詳加論述及考證,分為三節:第一節介紹傳本卦序之排列與《序卦傳》之義例,證知經文之分上下,蓋因簡袟重大之故,而上經三十卦,下經三十四卦,多寡不均,則因易卦按「錯」、「綜」排列。「綜」者正反二卦僅得一形,五十六卦得二十八卦形;「錯」者八卦各有其卦形,故六十四卦共得三十六卦形。上經之中,錯卦卦形有六,綜卦卦形得十二,共十八卦形;下經之中,錯卦卦形有二,綜卦卦形得十六,亦共十八卦形也。傳本六十四卦排列之原則,乃以「純卦」、「交卦」為分。蓋上經以純卦為主,首以乾、坤二純卦統八卦,次以泰、否二交卦統十六卦,而以坎、離二純卦為上經之終;下經以交卦為主,首以咸、恆二交卦統八卦,繼以損、益二交卦統八卦,再以震、艮二純卦統四卦,以巽、兌二純卦統四卦,而以既濟、未濟二交卦為下經之終也。至於《序卦傳》之義例,則不外訓釋卦名及以相生或相反原理闡明卦序之排列。   第二節評介七種異於傳本卦序之排列方式,其中包括:一、《雜卦傳》。 二、馬王堆帛書《易經》。三、《京氏易傳》。四、元包。五、《周禮》賈疏。六、《周易本義》。七、《先天圖》與二進位制。並分別剖析其排列之原理。   第三節論今本卦序必為最原始之卦序。筆者根據卦畫與卦名之配合,卦辭與爻辭之用字,《彖傳》、《大象傳》、《文言傳》之辭例,《繫辭傳》之三陳九卦,汲冢所出《竹書》及西漢載籍等證之,如自有卦名及卦爻辭以來,《易經》之卦序已與今本無別,而《彖傳》、《大象傳》、《文言傳》、《繫辭傳》乃至《序卦傳》作者所見之本,其卦序亦與今本相同。是故傳本卦序確為原始之形式,後人雖或採用其他方式將六十四卦重新排列,然皆屬一家之言耳。   本文約三萬五千字。

《周易》卦序探微 臺大中文學報創刊號321-366面 民74.11

黃沛榮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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