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

 

獎學金的申請需與本系學士班的申請分開辦理。各類獎學金均競爭激烈,申請人也應考慮自己所屬國家所提供的獎學金或獎助金方案。

本系大學部國際學生可申請的獎學金如下:

 

入學前(共一種獎學金可申請)


臺灣獎學金

申請本系國際學生學士班者,可於申請當年度同時向中華民國駐外館處申請臺灣獎學金。臺灣獎學金 分別由兩個單位提供,申請人應依其國籍項不同單位詢問及申請:一為「外交部」(申請者須擁有中華民國邦交國之國籍,一為教育部(申請者不限國籍)。

 

兩單位提供之台灣獎學金最多均可受獎四年,且申請時間、地點都一樣(詳下)。差別在於獎學金待遇略有不同:「外交部」臺灣獎學金受獎者,將可獲得一張來臺最直接航程經濟艙機票一張,並有每月新臺幣 30,000 的待遇;「教育部」臺灣獎學金受獎者則有每月新臺幣 25,000 的待遇。

 

資訊可參考:http://www.oia.ntu.edu.tw/【外國學生專區外籍學位生申請入學獎學金】

 

申請流程簡介如下:

A. 申請時間為每年2月1日至3月31日
B. 申請地點為申請人所屬國籍永久居留地之駐外館。
C. 申請人應於申請截止日前,檢附下列文件:

  • 獎學金申請表 (點此下載申請表承諾書

  • 護照或其他國籍證明影本

  • 最高學歷證明及成績單影本(該文件為外國學校核發者,應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

  • 已向我國大學院校申請入學之證明(如入學申請表影本)

  • 依擬就讀課程之授課語言,檢附任何得證明具有英語或華語文能力文件影本;英語為母語者,免附英語文能力證件。倘因當地環境特殊等其他因素未能提供語文證明,駐外館處可以面試或其他測驗方式評定之。

  • 駐外館處所規定之其他文件。

D. 候選人取得入學許可後,應於3月30日前將本校入學許可影本送駐外館處確定受獎資格,逾期視同放棄;

   未通過學校審核且未獲入學許可者,取消候選人資格。

E. 關於臺灣獎學金之詳細規定,獲獎資格、獎學金註銷不得保留、獎學金取消條件等等,若有疑問,

  可上教育部及外交部網站查詢。外交部臺灣獎學金網站 | 教育部臺灣獎學金網站。其他問題請見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

 

 

臺灣獎學金與華語文獎學金中文簡介完整版  mms://140.111.1.89/vod/oversea/chinese.wmv

 


 

 

入學後(共 二種獎學金可申請)

 

     一、國立臺灣大學國際學位生助學金辦法


         1.新生:於申請入學時,同時向國際事務處申請。
         2.在校生:每年依公告時間及規定,向國際事務處申請。前一學年學業平均達 GPA3.2(含)以上;入學未滿一學年者,以前一學期成績計。
         3.申請通過者,學雜費減免,並獲得生活補助費TWD6000/月。
         4.相關網址如下:http://www.oia.ntu.edu.tw/【國際學生→國際學位生→獎學金→國立臺灣大學國際學位生助學金辦法】
 

        本獎學金與臺灣獎學金不可同時申領。由於臺灣獎學金必需在入學前申請,入學後只能申請此項普通獎學金,故沒有申請到臺灣獎學金的同學亦

         不用氣餒,因為本普通獎學金是入學後每一年均可申請的,且保持好成績就有不錯的機會可以錄取。

 

二、文學院國際學生獎學金

本系所屬文學院亦為國際學生提供獎學金,每名每(學)年新台幣30,000,分兩學期撥發。本院學士班國際生均可於每年1015日前文學院辦公室提出申請, 學士生名額每學期35名,以成績優良,家境清寒者優先,已領取其他獎學金者,不得再申請此項獎學金
申請細節 及方式:請參考
文學院國際學生獎學金設置要點申請表格)。

 


 

修習華語期間可申請之獎學金

 

教育部華語文獎學金

提供外國(不含大陸、香港及澳門地區)學生與人民來臺學習華語及 認識臺灣文化機會而設置提供受獎人每人每月獎學金新臺幣二萬五千元,受獎人應選擇前往本部立案之大學校院附設華語文教學機構(以下簡稱華語中心)研習華語文。受獎人就讀之華語中心應於每月五日前,依受獎人出缺席情形及學業成績等按月核發本獎學金。


A. 申請時間為每年2月1日至3月31日

B. 申請地點為申請人所屬國籍永久居留地之駐外館。

C. 申請人應於申請截止日前,檢附下列文件:

其他詳細規定請見「教育部華語文獎學金作業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