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討日期 |
2005年8月27日上午10:10 ~ 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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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討地點 |
台大經濟系第二教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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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文獻 |
題目 |
作者 |
文獻出處 |
Product differentiation in spatial
Cournot markets |
Daisuke Shimizu |
Economics Letters 76 (2002) p317-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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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人 |
林晏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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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人員 |
梁文榮、王光正、王胤杰、陳盈秀、林晏如、吳芝文、曾靜枝、彭政浩、李家銘、涂光憶、周冰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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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提要 |
本文主要是利用線型與圓形市場都市模型探討當產品具有水平異質且廠商於產品市場上進行數量競爭時廠商的區位選擇。其模型為一個二階段的賽局,在第一階段,二家廠商分別決定其利潤極大的區位;在第二階段,廠商給定前一階段之最適區位下,在利潤極大下決定最適產量。本文得到的主要結論是:若市場為線型市場,考慮本文設定的廠商服務全市場條件下(即要求二廠商分別座落於線型市場的兩個端點,任一廠商在另一端點的需求量大於零之條件),廠商最適的區位均衡必然為聚集在市場中點,即最小差異原則在線型都市模型中必然成立。而在圓形都市模型中,考慮二廠商是依序選擇設廠位置時,給定廠商2座落於圓形市場中的1/2處時,廠商1會選擇座落於圓形市場中的0點,即二廠商互為對立,最大差異法則在圓形都市模型必然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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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 |
若市場為線型市場,考慮本文設定之廠商服務全市場條件下(即要求二廠商分別座落於線型市場的兩個端點,任一廠商在另一端點的需求量大於零之條件),廠商最適的區位均衡必然為聚集在市場中點。而圓形都市模型中,考慮二廠商是依序選擇設廠位置時,給定廠商2座落於圓形市場中的1/2處時,廠商1會選擇座落於圓形市場中的0點,即二廠商互為對立,最大差異法則在圓形都市模型必然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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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研究 |
1.若放寬Shimizu文中服務市場條件,可否得到其他的區位均衡解。 2.考慮圓形的都市模型,若市場上存在N家廠商時,廠商最適的區位選擇為何? 3.就原來的水平異質數量競爭模型考慮廠商存在產能限制之問題,對廠商區位選擇的影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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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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