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討日期 |
2005年8月20日上午10:10 ~
12:00 |
||
研討地點 |
台大社會科學院第二教室 |
||
討論文獻 |
題目 |
作者 |
文獻出處 |
水供給不確定與最適水價 |
潘治民 李曉雲 |
Working Paper |
|
報告人 |
李曉雲 |
||
參加人員 |
黃鴻、梁文榮、邱俊榮、楊雅博、胡均立、陳宏易、彭正浩、王胤杰、林晏如、陳盈秀、蔡明芳、李曉雲、康廷嶽、王佳琪、涂光億、李家銘、李玫郁、張民忠 |
||
討論提要 |
當水供給受到不確定性因素影響時,水資源的最適定價法則。本研究以Panzar and Sibley (1978)的模型架構為基礎,考慮水市場的特性後,於模型中設定供給面受到不確定因素的影響。本文的研究結果指出:在水供給受到不確定因素影響之下,最適的水價應反應單位供水成本及缺水造成效用損失。但水價中反應單位供水成本的大小應考慮水價對用消費者水量的衝擊及缺水發生的機率。 |
||
結論 |
1. 在水供給受到不確定因素影響之下,最適的水價應首先反應單位供水成本,但反應單位供水成本的大小應考慮水價對用消費者水量的衝擊及缺水發生的機率。 2.
當缺水可能性增加,被限水的消費者人數增加,缺水造成的效用損失也急遽上升。這時,水價的調升有抑制消費者對水的消費,使缺水情況減少,從而避免缺水造成的效用損失。因此,當缺水造成的效用損失越大時,水價也應定得越高。 |
||
延伸研究 |
1. 可考慮修改成二階段賽局的方式來進行運算,會較容易令人理解,也可能會有較明確的結果出現;再者,二種不同需求者的分法,改為民生用水和非民生用水,用途區分的方式,會更符合實際用水情況。 2. 文中對邊際成本訂價的解釋似乎應修正,文獻上邊際成本訂價的意義及本文對水資源訂價的意義,事實上仍是相通的;至於政策建議上仍有加強的空間。 |
||
備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