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討日期 |
2003年7月19日上午10:00 ~ 下午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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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討地點 |
台大經濟研究所第208教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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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文獻 |
題目 |
作者 |
文獻出處 |
國際代工下的最適貿易政策 |
林燕淑 |
Working pap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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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人 |
林燕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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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人員 |
林燕淑;邱俊榮;胡均立;吳芝文;施冠宇;王光正;劉惠玲;張筑雅;蔡明芳; 陳宏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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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提要 |
這是我最近在研究的題目,研究背景主要是因目前國際代工現象普遍,就以台灣電子業而言,不僅幫許多國際大廠代工,國內的一些廠商也會在成本考量下委託國外廠商代工,我們設立一個模型兼具代工與委外代工的情形下,一國政府應如何課征進口關稅或對廠商之出口政策是否仍如傳統所認知的出口補貼政策一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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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 |
我們發現底下幾點結論: (1) 如果代工價格為外生,則本國政府之最適出口補貼政策為負,即應課征出口稅,但對代工產品的出口不須有任何政策干預。 (2) 如果代工價格為內生,則本國政府之最適出口政策與對代工產品的最適出口政策均為課稅。 (3) 本國政府之最適出口政策與對代工產品的最適出口政策會使得本國廠商在市場上成為Stackelberger leader。但若只有一種政策時無法達到此境界。 (4) 本國廠商提高產品品質將會使代工價格下降,而且使的最適出口政策是課更高的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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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研究 |
此文在代工價格的決定過程中,已較簡化的方式處理,即完全由生產者決定。在實際情況下,代工價格與代工數量應由雙方談判決定。在一個簡化成本的模型中,我們可以得到如下結論:最適貿易政策須視本國廠商與外國廠商在代工價格中的談判力而定,若本國廠商之談判力較強(較弱,相等),則最適出口政策為課稅(補貼,自由貿易)。但在一個較一般化的成本設定下的結果應可再進一步研究。 由文獻觀之,垂直產品差異化模型中廠商選擇數量競爭或價格競爭會有很大的差異,本文可擴展至價格競爭。 廠商代工模型中事前契約與事後契約都是值得討論的議題,本文的代工價格決定於產量決定之前,是屬事前契約,而事後契約的情形亦值得研究。 另外,外國政府的最適政策亦可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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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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