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討日期

200254日上午10:00 ~ 12:00

研討地點

台大社會科學院第二會議室

討論文獻

題目

作者

文獻出處

Economic Competition among Jurisdictions: Efficiency Enhancing or Distortion Inducing?

 

 

Oates, W.E. and R.M. Schwab

Journal of Public Economics, 35, 333-354. (1988)

報告人

許淑英

參加人員

黃鴻、林燕淑、邱俊榮、吳世傑、楊雅博、胡均立、吳芝文、郭虹瑩、施冠宇、許淑瑛

討論提要

本文在直接民主架構下(以中間選人為決策機制)分析資本稅及污染排放限制之問題。其結論為當社會組成具同質性時,中間選人的決策機制(CE)會達到最適(PO),此時的資本稅為零,污染排放限制則滿足庇古(Pigou)原則﹔當社會組成具異質性時,可移動資本之稅率為正。

結論

本文將污染排放限制視為投入要素的觀點值得學習。

延伸研究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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